知识
农产品加计扣除1%需要什么条件
2025-10-22 13:09:16
来源:互联网转载
根据财税〔2017〕37号、财税〔2018〕32号、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相关规定,农产品加计抵扣1%是用于加工13%税率的货物时,基于其进项税额计算得到的。在购进时先按照购进相应票据上的金额抵扣进项税额,然后在生产领用当期,再加计抵扣1%。
主要可以概括为以下三种情况:
1、农产品收购*****或者销售*****,且必须是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税政策开具的普通*****;
2、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3、从按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处取得的增值税专用*****。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农产品是指列入《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财税字[1995]52号)的初级农业产品。取得批发零售环节纳税人销售免税农产品开具的免税*****,以及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均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农产品加计扣除上一篇:初级会计先进先出法怎么算
下一篇:考中级会计职称需要考哪几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