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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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包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第三十八条的内容规定,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包括: 1、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2、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 当纳税人在限期内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必须立即解除税收保全措施,若限期期满纳税人仍未缴纳税款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
日期:2025-10-15 -
税收保全制度是什么
税收保全制度是为了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预防纳税人逃避税款缴纳义务,以使税收收入得以保全而制定的各项制度。也是世界各国和地区普遍采用的税款征收保障制度。税收保全制度具体表现为各类税收保全措施的实行以及征纳双方在税收保全方面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税收保全制度的要点包括税收保全的行为对象(如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适用的前提、税收保全措施...
日期:2025-10-15 -
税收保全措施是什么
税收保全措施是税务机关对可能由于纳税人的行为或者某种客观原因,致使以后税款的征收不能保证或难以保证的税收业务,采取限制纳税人处理和转移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措施的行为。税收保全措施的主体对象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措施物的对象是存款、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而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则不属于税收保全措施的范围。我国对于税收保全措施的实行和监管...
日期:2025-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