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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县教育局
2025-10-15 04:34:48
来源:互联网转载
宿松县教育局位于宿松县孚玉镇宿松县孚玉中路教育大厦,汤国华 局长、党组副书记,许 毅 党组书记。
宿松县教育局局领导宿松县教育局相关地图
周才虎 副局长 、党组成员
郭方瑞 副局长 、党组成员
严实求 党组成员
宿松县教育局机构设置办公室
人事股(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教育股(县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团工委
计划财务股项目办公医办
监察审计室
招生自考办
电教仪器站
教育教学研究室教科所
教育工会
党总支
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县人民***教育督导室
教育人才管理中心
教育经济核算分中心
程集中学 宿松中学 花凉中学 凉亭中学 慧德高中
宿松二中 复兴中学 隘口中学 九姑中学 华农中学
实验中学 蓝天实验学校初中部
实验小学 松兹小学 城关小学 蓝天实验学校高中部
许岭职中 王岭职中
电子职业学校 阳光职业学校
教师进修学校(电大)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教育发展战略、教育工作的政策及实施办法,监督、检查乡、镇***及各级各类学校贯彻执行的情况。
(二)研究拟定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基础教育布局、结构调整方案,协调指导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组织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
(三)管理和指导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中等专业教育、地方高等教育工作和继续教育工作;归口管理全县学历教育招生及其考试工作;规划、管理普级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和社会力量办学工作;指导、协调各乡、镇和各部门有关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督导和评估。
(四)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负责初中、小学学校领导班子建设。
(五)负责协调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教育与国防教育工作和指导全县教育系统行风建设。
(六)主管全县教师工作,协助组织、管理中小学教师招聘录用、职称评聘、培训和考核等工作,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七)组织实施改革高校、中专招生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指导计划并组织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改革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负责高校及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八)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政策并协助组织实施征集、筹措教育经费;统计并监测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根据有关规定,协助有关部门拟定教育收费标准和教育基建投资、事业经费计划;协同有关部门对乡、镇***对农村中小学投入经费的监督和审计;编制教育系统经费预决算;按有关要求管理国(境)内外对我县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等。
(九)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直属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和计划生育等工作,指导下属单位的基层教育工会、教代会工作。
(十)指导全县语言文字的规范工作,组织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教育教学研究和教科研、教育现代化工程及教育信息化工作;规划实施课程改革、课程计划、教材建设。
(十一)承办县***交办的其他工作。
2020年7月26日,被宿松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创建安徽省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并予以通报表彰。
宿松县教育局直属学校程集中学 宿松中学 花凉中学 凉亭中学 慧德高中
宿松二中 复兴中学 隘口中学 九姑中学 华农中学
实验中学 蓝天实验学校初中部
实验小学 松兹小学 城关小学 蓝天实验学校高中部
许岭职中 王岭职中
电子职业学校 阳光职业学校
教师进修学校(电大)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教育发展战略、教育工作的政策及实施办法,监督、检查乡、镇***及各级各类学校贯彻执行的情况。
(二)研究拟定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基础教育布局、结构调整方案,协调指导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组织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
(三)管理和指导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中等专业教育、地方高等教育工作和继续教育工作;归口管理全县学历教育招生及其考试工作;规划、管理普级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和社会力量办学工作;指导、协调各乡、镇和各部门有关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督导和评估。
(四)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负责初中、小学学校领导班子建设。
(五)负责协调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教育与国防教育工作和指导全县教育系统行风建设。
(六)主管全县教师工作,协助组织、管理中小学教师招聘录用、职称评聘、培训和考核等工作,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七)组织实施改革高校、中专招生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指导计划并组织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改革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负责高校及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八)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政策并协助组织实施征集、筹措教育经费;统计并监测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根据有关规定,协助有关部门拟定教育收费标准和教育基建投资、事业经费计划;协同有关部门对乡、镇***对农村中小学投入经费的监督和审计;编制教育系统经费预决算;按有关要求管理国(境)内外对我县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等。
(九)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直属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和计划生育等工作,指导下属单位的基层教育工会、教代会工作。
(十)指导全县语言文字的规范工作,组织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教育教学研究和教科研、教育现代化工程及教育信息化工作;规划实施课程改革、课程计划、教材建设。
(十一)承办县***交办的其他工作。
2020年7月26日,被宿松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创建安徽省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并予以通报表彰。
宿松县教育局教育局职能(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教育发展战略、教育工作的政策及实施办法,监督、检查乡、镇***及各级各类学校贯彻执行的情况。
(二)研究拟定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基础教育布局、结构调整方案,协调指导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组织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
(三)管理和指导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中等专业教育、地方高等教育工作和继续教育工作;归口管理全县学历教育招生及其考试工作;规划、管理普级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和社会力量办学工作;指导、协调各乡、镇和各部门有关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督导和评估。
(四)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负责初中、小学学校领导班子建设。
(五)负责协调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教育与国防教育工作和指导全县教育系统行风建设。
(六)主管全县教师工作,协助组织、管理中小学教师招聘录用、职称评聘、培训和考核等工作,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七)组织实施改革高校、中专招生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指导计划并组织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改革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负责高校及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八)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政策并协助组织实施征集、筹措教育经费;统计并监测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根据有关规定,协助有关部门拟定教育收费标准和教育基建投资、事业经费计划;协同有关部门对乡、镇***对农村中小学投入经费的监督和审计;编制教育系统经费预决算;按有关要求管理国(境)内外对我县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等。
(九)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直属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和计划生育等工作,指导下属单位的基层教育工会、教代会工作。
(十)指导全县语言文字的规范工作,组织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教育教学研究和教科研、教育现代化工程及教育信息化工作;规划实施课程改革、课程计划、教材建设。
(十一)承办县***交办的其他工作。
2020年7月26日,被宿松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创建安徽省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并予以通报表彰。
宿松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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