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征收房产税标准有从价或从价两种情况:(1)从价征收的,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性减去10%-30%的残值;(2)征收租金的(即出租房产的),以房产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扣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浙江省规定,具体扣除幅度为30%。
2、房产税税率是成比例的。按照不动产残值,年税率为1.2%;根据房产租金收入,年税率为12%。
3、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如下:(1)以房产原值为基础:应纳税额=房产原值 (1-10%或30%)税率(1.2%);(2)以租金收入为依据:应纳税额=租金收入税率(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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